关于家禽养殖的补贴政策,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种禽生产能力保护补贴
对重点种禽场(户)、孵坊及养禽场(户)给予生产维持补贴。
标准为:每只种禽(包括鸡、鸭、鹅)5元,每对种鸽5元。
市和辖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流动资金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场、户),银行已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对疫情期间已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企业,银行免收贷款罚息。
对市级以上重点禽业龙头企业,由市和辖市、区财政给予部分贷款贴息补助。
禽流感防治投入
各辖市、区要足额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保证应急物资储备、免疫注射等需要。
加大消毒、免疫、检测和外控等方面的防疫经费投入力度。
无害化处理补贴
对在动物防疫部门监督下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家禽,由各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养鸡补贴政策
规模养殖补贴:
饲养规模在10000-1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8万元。
饲养规模在20000-2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0万元。
饲养规模在30000-39999羽,每户平均补贴12万元。
饲养规模在40000-50000羽,每户平均补贴15万元。
种鸡场和存栏5万羽以上、1万羽以下商品蛋鸡养殖场(户)不在补贴范围。
申请条件:
养鸡户需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两年内不存在质量等动物疫病事故。
鸡舍场地等硬件需达标,年出栏肉鸡10万只以上,单栋鸡舍饲养数量在5000只以上。
补贴发放:
先申报,待验收合格后扶持资金才能到账。补贴金额根据各地政策有所差异,还有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其他支持政策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免收地下水资源费,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民采用现代农业实践,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环境影响,并增加农产品的质量。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养殖户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进行详细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