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养殖备案的步骤如下: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所需材料。
受理条件
申请备案的养殖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农业主管部门的养殖许可;
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办理流程
养殖场向所在主管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实施现场审核;
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所需材料
出口加工用水产养殖场备案申请书;
养殖场水产养殖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养殖场法人代表/承包人的身份证件;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必要时);
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养殖塘(池)分布示意图及编号;
水质检测报告;
所用饲料的品名、成分、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及生产企业备案证;
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分、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原件;
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
质量体系文件清单。
办理时间
在线申请时间:24小时;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
12360海关热线。
建议:
申请人在进行备案前,应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文件,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可以通过海关提供的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