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销养殖证,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水域滩涂养殖证注销申请书》。
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前往各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材料或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审核
受理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决定。
如果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且符合法定形式,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
如果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环节
镇政府将申请材料及公示材料递送农业局渔业办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注销处理
全部审查环节通过后,将给予注销,并予以公告。
办理时限
办理注销手续通常需要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该办理过程不收费。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养殖证的注销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联系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