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养殖怎么处罚

针对珍珠养殖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围网、围栏养殖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没收违法所得。

逾期不拆除的,由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湖泊水域投化肥养殖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采取补救措施。

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污染水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过度养殖和污染行为。建议养殖珍珠的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活动合法、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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