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养殖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选址和土地手续
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大规模的养殖场还需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发展用地。
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但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等永久性建筑物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注意禁养区
养殖场不能建在禁养区内,现有手续齐全的也要搬迁,建议去偏远地区发展。
动物防疫证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内必须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
环评手续
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则可能面临被禁养和拆除的风险。
营业执照
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还需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其他手续
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
养殖户还需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养殖证办理,需具备野生动物养殖经验、固定场所、合法种源、食物保障及医疗技术条件,并需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报告。
建议个体养殖户在办理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手续齐全、合规,避免后期运营中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