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野猪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这是养殖野猪的基本许可证,用于证明养殖者具备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资质和条件。
《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该证件用于证明养殖者具备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资质和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申请时需要提交关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种源来源证明:
包括引种协议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以证明养殖的野猪来源合法。
场所使用权和设施证明:
需要提供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及相关照片。
其他相关证明:
根据当地林业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工商、税务、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证明等。
综上所述,养殖野猪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种源来源证明、场所使用权和设施证明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林业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合法合规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