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的监管部门主要涉及 农业部门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职能部门。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也涉及养殖业的某些方面,例如负责相关惠农惠民政策的宣讲和惠农资金的直接发放。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管,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则负责养殖场的投入品监管。
其他相关部门如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等也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养殖业的监管工作。
综上所述,养殖业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具体职责划分依据《畜牧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建议养殖者向当地农业部门或畜牧兽医部门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管理指导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