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退市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务类退市** :- **财务类强制退市的流程** :采用两年退市制度,即第1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第2年实施强制退市。
若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触及规定情形,沪深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上市公司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沪深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科创板特殊规定** :科创板研发型上市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起适用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若在后续会计年度未能满足市值及财务指标要求,将被终止上市。科创板上市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如出现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经营资产大幅减少等情形,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将被启动退市程序。- **过渡期安排** :财务类强制退市新规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为首个适用的年度报告。对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报时应当符合新《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否则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规范类退市** :- **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 :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股东占用资金达到2亿以上,或者占用最近一期净资产30%未在归还期内归还的,直接退市。- **年报披露中的非标审计意见** :会计事务所连续2年给出非标审计意见的,直接退市。- **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 :公司陷入严重内斗,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无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直接退市。- **市值退市标准** :连续20天总市值低于5亿的,直接退市,之前的标准是3亿市值。- **财务造假退市** :被查出连续3年以上财务造假,直接退市。- **营收和净利润退市** :主板连续3年营收低于3亿,且净利润为负,直接退市,之前的标准是低于1亿。**过渡期安排** :- 对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报时应当符合新《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否则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其他规定** :- **财务造假退市门槛** :一年内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或两年累计超过3亿,都将导致公司强制退市。若连续三年出现财务造假,无论金额大小,公司都将被强制退市。- **大股东资金违规占用** :如果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达到2亿以上,公司将直接被强制退市。- **审计报告对退市的影响** :连续三年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治理问题的影响** :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和内部矛盾,可能会对公司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从而增加退市风险。这些新规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相关规则的变化,做好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