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餐饮证的流程如下:**名称预登记** :-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然后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办完餐饮经营许可证后,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环境评估** :-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消防电检** :-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税务登记证办理** :- 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建议:- 在办理餐饮证时,建议先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批。- 同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多次往返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