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手续讲解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适用范围: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所需材料:
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填报)。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三份(提交电子文档)及专家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或工业用地证明。
委托验收监测
适用范围:建设完成后,企业需要申请项目验收,并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流程:
企业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验收监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
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至环保部门。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所需材料:
提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
提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
环保分局完成验收。
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所需材料: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环评文件及批复。
初审意见。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呈报表。
工程单位照片。
建设单位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
申请办理守法证明
适用范围:企业需要证明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所需材料:
相关环保手续办理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是环保手续讲解的主要内容,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项目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环保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