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环保标准,以下是不同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化学需氧量(COD)

一般情况下,COD排放标准为小于300mg/L。

总悬浮物(TSS)

TSS排放标准为小于100mg/L。

氨氮(NH3-N)

NH3-N排放标准为小于15mg/L。

油烟颗粒物

根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³。

对于2019年1月1日前建成的餐饮单位,臭气浓度不得超过120(无量纲)。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³。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

含量应不大于1800毫克/立方米。

烟气流速

应不小于5米/秒。

不洁净烟气流量

不应超过1000立方米/小时。

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具体的排放标准应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建议

餐饮业者应参照当地的具体排放标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于油烟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议安装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以减少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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