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环保税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 = 污染物的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其中,污染当量值根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来确定。
示例计算:
假设某企业排放的某类水污染物月排放总量为100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为10吨/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则污染当量数 = 100吨 ÷ 10吨/污染当量值 = 10污染当量数
应纳税额 = 10污染当量数 × 1.4元/污染当量数 = 14元
请根据实际排放数据和当地规定的税额标准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安装了符合规定的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可以使用自动监测数据来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