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规排放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批先建
最高罚款为总投资额的5%。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
最高罚款为20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20万元的罚款。
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
最高罚款为10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20万元的罚款。
偷排废气
最高罚款为100万元。
无许可证排污
最高罚款为100万元。
私设暗管排污
最高罚款为100万元。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
最高罚款为100万元。
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
最高罚款为20万元。
产生VOC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
最高罚款为20万元。
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
最高罚款为20万元。
此外,若违法排放污染物并拒不改正,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加强内部环保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以避免因违规排放而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