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环保费用多少钱一平

南安市的环保费用标准如下:

污水处理费

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0.5元/吨。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0.8元/吨。

征收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的)。

免征政策

低保户(包括五保户)每月免征10吨污水处理费,超出部分按实征收。

环境监测服务收费

监测(含采样、分析等)费用

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407号)核定标准的90%。

污染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费用

报告表类每个项目2000元。

报告书类每个项目4000元。

生态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编制费用

报告表类每个项目3000元。

报告书类每个项目6000元。

交通差旅费用

根据财政部门的现行财务规定核销。

这些标准适用于南安市的环保费用征收,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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