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保税的征收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当量值计算得出,适用税额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噪声:应纳税额 =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噪声的应纳税额根据超标分贝数确定,具体税额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抽样测算法
测算对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一般性粉尘)。
测算公式:应纳税额 =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 × 0.065 × 施工工期 × 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 × 具体适用税额。
参数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用地面积:指建设单位(含代建方)建设工程用地面积。
施工工期:按月进行核算,不足一月工期的,按照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施工天数除以当月实际天数,折算施工工期。
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依照文件所附《工地扬尘排放调整系数》执行。
税额标准
北京市按高限确定税额,其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
-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
征收对象和免税情况
纳税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免税情况:
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例如餐饮企业排入到市政管网的废水,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征收周期
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15日将迎来首个征期。
建议:
纳税人应关注当地的具体适用税额和计算方法,确保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采用环保措施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保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