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材企业环保距离的规定如下:
一般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
国家规定,建材企业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一般直线距离应在1000米以上,并且要建在居民区下风头,引水渠下游。此外,居民区不能建厂。
特殊工厂的环境防护距离:
对于特殊类型的工厂,如生物质发电项目,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业企业与居民区和其他公共设施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减少污染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建议:
建材企业在选址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保距离的规定,确保与居民区和其他敏感区域保持安全距离。
对于特殊类型的工厂,如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规定,确保环境防护距离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