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垃圾费的收取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遵循“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居民垃圾费
城居民:通常为10元/户/月。
流动人口:一般为2.5元/人/月。
暂住人员:家庭住户3元/户/月,集体宿舍1元/人/月。
非居民垃圾费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商铺:0.75元/月/平方米。
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根据日产垃圾量不同,收费从30元至180元不等。
单位自清自运垃圾费
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
至焚烧发电厂:90元/吨。
特殊垃圾费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可能有额外的收费规定。
缴费方式
居民通常按月向供水供气企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代征单位缴纳。
非居民单位根据实际产生的垃圾量或营业面积向城市管理(环卫)部门核定的应纳费额自行申报缴纳。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地方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应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或规定为准。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收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城市管理或环卫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