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计取方法如下: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计税依据: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其中,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固体废物
计税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即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不包括直接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产生量 - 综合利用量 - 贮存量 - 处置量) × 适用税额。
噪声
计税依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超过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具体计算方式包括:
夜间和昼间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并累计计征。
如果一个单位在不同地点有作业场所,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合并计征。
如果超标分贝数不是整数值,则四舍五入取整。
如果噪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则减半计征。
如果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则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若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则按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建议
准确监测:企业应安装并使用符合国家要求和检测标准的污染物全自动监测设备,以确保排放数据的准确性。
合理计算: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环保税,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合规申报:企业应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避免虚报、瞒报等行为,确保环保税的合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