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保的罚款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关环保法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标准:
阻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罚款金额: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
拒绝、阻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
罚款金额: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罚款金额: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旅游、垂钓等活动
罚款金额: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罚款金额:500元以下。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
罚款金额:2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罚款金额: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拒不改正的,可以按日连续处罚。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
罚款金额: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
罚款金额:1万元以下。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罚款金额:5万元以下。
这些罚款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来判定。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企业和个人遵守环保法规,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