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环保水土保持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强化顶层设计
制定《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贵州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明确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
成立贵州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包含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委员单位,完善工作规则,明确各委员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职责。
目标责任考核
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连续5年开展省对市、市对县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创新建管机制
建立并落实竞争立项机制,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特色农产业结合程度、项目资金管理、验收、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作为评分指标,择优选定项目县,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治理成效。
出台《贵州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调动项目区群众及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深化“放管服”改革
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减轻建设单位负担,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约束作用。
创新监管模式,率先实现全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全覆盖,及时查清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
主管部门持续开展联合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联合检察院、法院、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典型违法项目立案查处,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化建设
突出信息化建设,夯实水土保持基础支撑,创新监管模式,率先实现全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全覆盖。
分类与措施
根据土地用途采取不同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农业用地采取合理耕作方式,建设项目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林业用地实施人工造林、天然更新等措施。
针对水资源有限的情况,通过建设水库、水塘等水利设施,增加蓄水量,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建设护坡、水沟等工程防止水土流失。
社会经济发展和水土保持协调发展
在工业企业建设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
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提供就业机会。
加强水土保持技术培训与推广,提高水土保持意识。
组织实施
设立专门的贵州水土保持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
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对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块的治理,保持土地的肥沃和水源的畅通。
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系统,减少农田水分蒸发和土壤水分流失,增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加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植被,促进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大力发展水土保持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技术,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这些措施共同推动了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科学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