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针对环保汽车的补助政策如下:
购置新能源渣土车的奖励
对2021年自愿淘汰的燃气渣土车,购置新能源渣土车的,按照每台车5000元/月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月数为72个月减去已经运营月数。
燃油混凝土运输车的淘汰奖励
对2021年内淘汰的燃油混凝土运输车,根据淘汰运载量在12方(含)以下燃油混凝土运输车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奖励,按10000元/车/年的标准给予奖励,淘汰车辆剩余使用年限为6年减去已经使用年限。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补贴
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1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续航里程50公里)0.5万元/辆。出租车更新时使用新能源车辆还可享受专项补贴,市财政另外给予3万元/辆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对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为:
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燃油车补贴7000元。
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车补贴1.4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
2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
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
建议:
个人消费者在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时,可以优先考虑申请2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和1.5万元的燃油乘用车补贴。
对于需要更新换代的出租车和企业,可以考虑在购买新能源车辆时享受额外的推广应用补贴。
在进行汽车置换时,可以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选择最合适的补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