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渣土车的报废年限主要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环保渣土车作为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其报废年限为15年。
具体规定如下:
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15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因此,环保渣土车在没有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的前提下,按照当前规定,其使用寿命为 15年。建议车主在日常使用中注意车辆的维护保养,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并按时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