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可能会因不同的层级和职能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环保机构中常见的岗位:
局长:
负责整个环保局的领导工作。
局党委书记:
负责环保局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污染控制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污染控制政策,监督和管理污染排放。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环境执法和监察,确保环保法规的执行。
环境监测站:
负责环境监测和数据收集,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科:
负责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环保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
开发科:
负责环保项目的策划和开发。
档案科:
负责档案管理和信息存储。
综合司 、 法规与标准司、 海洋生态环境司和 土壤生态环境司等:这些司局负责生态环境的综合业务管理、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自然资源的保护及监督管理等。
西北督察局、 西南督察局、 东北督察局以及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这些机构负责环境督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发布29个岗位,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
综上所述,环保机构的岗位设置包括领导岗位、业务管理岗位、监察执法岗位、环境监测岗位、技术支持岗位以及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具体的岗位数量可能会因不同的环保机构和职能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