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二级响应是指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由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响应措施可能包括:
死亡和转移安置:
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8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房屋倒塌:
倒塌房屋15万间以上、20万间以下。
空气质量:
空气污染指数为51-1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良。
二级响应启动后,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主持会商,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这种响应级别通常是在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启动,以有效调动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