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企业补贴金额根据不同的污染物和考核指标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励
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设区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设区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生态补偿资金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每改善(恶化)1个百分点,省对市(市向省)补偿20万元。
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由4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80万元/(微克/立方米)。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鼓励各地深入治污减排,提升空气质量。建议企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和具体实施细节,以便及时申请和获得相应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