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测区域的选择
根据监测目的和地理、人文、气候等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考虑监测区域内不同污染源的分布、排放和扩散情况,在合理的采样点位上进行样品采集和监测。
监测环境参数的选择
根据监测目标和污染物类型进行选择。
考虑环境参数的稳定性、准确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监测手段和对象
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监测数据的统计处理与综合分析
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监测资料统计内容与要求
满足GB3095中污染物的各类监测资料的有效性规定。
监测方法应符合GB3095对分析方法的规定,优先选用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监测方法。
监测设备的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选型合理。
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数据采集传输及存储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采样断面与采样点的布设
充分考虑河段或地区的取水口、排污(退水)口数量和分布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水文及河道地形等因素。
力求以较少的监测断面和测点获取最具代表性的样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该区域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物的时空分布状况与特征。
监测人员的要求
监测人员应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从而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