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公司的税收情况如下: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率3%征收。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县镇为5%,乡为1%)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个人所得税
按工资奖金、分配的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按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如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环保税
环保税是按照从量计征的方法,没有固定税率。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率为3%,附加税费为增值税的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一般纳税人:如果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附加税费为增值税的10%,企业所得税为利润的25%。
环保项目企业:如果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半”政策,以及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
请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和优惠政策,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