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粪便的环保标准主要遵循《畜禽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该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猪场的水冲式和干清粪工艺的最高允许排水量、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等指标。具体到猪场粪便的环保标准,有以下几点: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50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COD):4000毫克/升
悬浮物(SS):200毫克/升
氨氮(NH3-N):80毫克/升
总磷(以P计):8.0毫克/升
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100毫升
蛔卵:2.0个/升
废渣无害化指标
蛔虫卵死亡率:>95%
粪大肠菌群数:<10^5个/千克
臭气浓度
臭气浓度(无量纲):<70
此外,猪场污水每日最高排放量也有具体规定,例如每存栏100头猪,夏季每日排放量为3.5立方米,冬季为2.5立方米,春秋季为3立方米。
建议:
养殖场户应根据不同工艺满足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水量及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要求,并设置废渣的固体储存设施和场所,确保粪液渗漏和溢流措施得当。用于直接还田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且符合相应卫生学指标。用于农田灌溉的,还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和地方制定的严于该标准的相关控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