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大气污染:
监督和管理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确保其排放达标。
水污染:
负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的监测和管理,推动污水处理和回收利用。
固体废物:
监督和管理固体废物的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理,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噪声污染:
负责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的监测和执法,确保噪声排放符合标准。
环境执法:
负责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环境管理:
拟定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境监测:
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生态保护: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保护野生动植物。
环境规划:
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际合作:
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
核与辐射安全:
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环境宣传教育:
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环保产业:
管理环境保护产业,推动环保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环境标准:
制定和实施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应急:
组织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综上所述,环保部门的工作范围广泛,涉及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旨在通过综合管理和技术手段,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