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龙圩区: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9元/户·月。
万秀区、长洲区:一直按照2004年《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的标准,即9元/户·月。
建筑垃圾处置费
收费标准为3.8元/吨。
建议: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月9元,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
建筑垃圾处置费按每吨3.8元计算。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覆盖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及相关费用。
梧州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龙圩区: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9元/户·月。
万秀区、长洲区:一直按照2004年《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的标准,即9元/户·月。
收费标准为3.8元/吨。
建议: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月9元,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
建筑垃圾处置费按每吨3.8元计算。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覆盖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及相关费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