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的环保举报奖励金额如下:
一般情况
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经市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特定情况
举报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国家、省、市明令禁止建设的重污染项目,避免环境污染,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违法倾倒或转移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置,避免环境污染,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利用槽车、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偷放污染物,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经市环保部门调查核实后,并由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避免了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给予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农村黑臭水体举报
举报农村黑臭水体,每起有效举报等额奖励200元。
环境突发事件
举报人举报后并积极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环境突发事件作出重要贡献的,可获最高奖励50万元。
新办法
新修订的《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将举报奖励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至50000元。
建议:
举报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举报内容选择合适的举报方式,如拨打12369热线、网络举报或直接到环保部门举报。
对于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特别重大的环境突发事件,举报人不仅可以获得较高的奖励,还可能获得额外的荣誉和认可。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环保部门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