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负责人的拘留时间主要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处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较轻的,处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情况:
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则将面临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4日以内,最多不超过37日。
行政拘留期限:
环保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在10日以内,最多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综上所述,环保负责人的拘留时间可能在 5至15日之间,具体拘留时间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