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类: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这些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如果这些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
这些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
如果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则免征环境保护税。
其他特定情形
例如,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免征环境保护税。
具体申报要求
首次申报: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
后续申报:已经填报过基础信息采集表的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直接填写《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申报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B类申报表适用于其他纳税人。
申报周期: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申报资料: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结论
需要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主要是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此外,特定情形下如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标准排放、特定类型的流动污染源以及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纳税人也需要进行申报。申报时,需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及时报送必要的资料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