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类增值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研发和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重大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增值税和关税
对进口部分废气、废水治理、污泥处理等重大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增值税和关税。
环保项目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
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再生水和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再生水和污水处理劳务正式纳入增值税免征范畴。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
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些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鼓励环保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