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需要缴纳环保税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
一般性粉尘
烟尘
二硫化碳
氯气
水污染物
总汞
总铬
六价铬
总铅
石油类
动植物油
甲醛
pH值酸碱度失衡
色度变化
大肠菌群数超标或余氯量造成的污染
固体废物
煤矸石
尾矿
危险废物
冶炼渣
粉煤灰
炉渣
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噪声
目前只针对工业噪声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保税的纳税人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上述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税额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规,直接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或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因此不需要缴纳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