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环境保护法》,我国还有以下法律涉及环境保护:
《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要求、标准和措施,涉及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等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旨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和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监督管理。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该法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污染防治及其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法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清洁生产促进法》
该法旨在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行政处罚法》
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原则和实施,为环境行政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该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环境纠纷的途径。
《海洋环境保护法》
该法旨在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防治海洋污染和其他公害。
《土壤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标准、措施和管理制度,保障土壤安全和公众健康。
《噪声污染防治法》
该法旨在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能源法》
该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程序、权限、监测监管等内容。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该名录由多个部门联合发布,明确了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名录。
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到噪声污染、土壤污染等,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