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环保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级机构: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为正部级机构,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生态环境部负责拟订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还有环境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法律的监督与执行、跨行政地区环境事务协调等任务。
省级环保部门:
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环境保护厅或环境保护局,为正厅级机构。
地市级环保部门:
各地、州、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机构。
区县级环保部门:
各县、市、区设立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机构。
此外,环保部门还包括以下一些机构:
环资委
环保组
国资委
环保部
环保厅
环保局
环保所
环境监测站
环保研究所
污染控制科
环境监察大队
生态科
办公室
开发科
这些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