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在历史上曾经合并了多个部门,具体包括:
1. 1982年机构改革时,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建工总局、国家测绘局、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
2. 2018年4月,人居环境局是由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合并而成。
3. 能源办(能源业发展办公室)并入环境保护局,增设能源业发展及管理厅。
4.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由原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和环境执法稽查大队合并成立。
5. 在某些情况下,环卫部门和环保部门(现生态环境局)是不同的部门,前者属于城管局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后者是独立的环境保护部门。
6. 有关环保总局“升格”的问题,有提议将其与其他相关部门合并成立一个负责环境保护的部委。
这些合并反映了政府职能优化、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政府服务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