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大桥煤业有限公司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职责未配备专职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如下:
责令停产整顿3天;
处以人民币90万元罚款。
建议该公司立即整改,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类似处罚再次发生。
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大桥煤业有限公司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职责未配备专职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如下:
责令停产整顿3天;
处以人民币90万元罚款。
建议该公司立即整改,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类似处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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