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的考核奖金根据不同的考核结果和奖项设置,金额从 5000至30000元不等。具体标准如下:
综合考评奖金
对综合考评前二名的区直部门,区政府授予“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颁发奖金一万元和五千元。
月度考核奖金
资金奖励分为目标考核奖和改善幅度奖。目标考核奖为,PM2.5每低于目标一微克,奖励5万元;PM10每低于目标一微克,奖励2万元;臭氧每低于目标一微克,奖励2万元;一氧化碳每低于目标0.1毫克,奖励2万元;二氧化硫每低于目标一微克,奖励2万元;二氧化氮每低于目标一微克,奖励2万元。改善幅度奖为,对单项指标同比改善幅度前3名的,按照单项扣罚金额减去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后余额的35%、25%、15%予以奖励。
特殊贡献奖
对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奖金在1000至2000元之间。
岗位操作人员奖励
对本岗位环保设施使用、操作较好,三个月内排放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岗位操作人员,奖励100-400元。
环保科技创新奖
研制出具有重大环保意义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可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重大成果和突破性进展的科研单位或个人,奖金50000元。
环保志愿者奖
在环保活动中表现优异,志愿服务时间长、贡献大、成效显著的志愿者,奖金2000元。
环保文化宣传奖
环保宣传部门做出突出贡献,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社会环保意识,广泛传递环保知识的组织或个人,奖金10000元。
年度环保工作考核优胜单位奖金
新一年环保工作考核优胜单位将重奖3万元。
这些奖金旨在激励各级环保部门和人员积极投入环保工作,提高环保效果,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建议根据最新的考核办法和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奖金金额和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