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根据《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可回收物:
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玻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
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资源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
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
其他垃圾:
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居民在投放垃圾时应按照不同颜色标识的垃圾桶进行分类投放,以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处理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