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环保局的罚款金额会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标准:
一般情况
罚金的标准是一千元至无限额罚金,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环保违规处罚
阻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
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特定违法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罚款金额为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组织旅游、垂钓等活动,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严重违法行为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罚款金额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这些罚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罚款金额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环保部门依法裁量决定。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以减少可能面临的高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