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保禁止令的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罚金的标准是一千元至无限额罚金。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但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特定违法行为
阻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组织旅游、垂钓等活动: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个人行为则处500元以下罚款。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罚款标准为1万元以下。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罚款标准为5万元以下。
严重违法行为
造成严重污染:罚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可处以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涉及拘留等处罚。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确定合理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