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采取了以下环保措施:
1. 制定《宿迁市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方案》,设定了具体的空气质量目标和减排比例要求。
2.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关闭“散乱污”企业,对排放量大企业进行停产整治或错峰限产管控。
3.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建筑施工和商砼企业扬尘分级管控,定期公示等级,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进行整改。
4. 推进车辆污染管控,执行市区道路洒水抑尘作业,对城市主干道树木和绿化带进行定期冲洗。
5. 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实施油品质量管控。
6. 对年度工程项目进行治理,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7. 推行“无废城市”建设,加速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8. 制定《宿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五大类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制定并印发四个专项子方案。
9. 出台《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系统性支撑。
10. 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包括PM2.5和O3、NOx和VOCs协同控制,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
11. 推进数字环卫,通过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渣土管理等管理系统实现环卫可视化、扁平化、精准化管理。
宿迁市还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宿迁市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生态宜居的城市,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旨在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