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包含以下内容:
自然环境保护
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包括对山脉、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
防止私自采矿、滥伐树木、乱排污水和废气、过度放牧、过度开荒和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等行为。
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地球生物保护
物种的保全,包括植物的养护和动物的回归。
维护生物多样性,合理慎用转基因技术,特殊保护濒临灭绝的生物。
恢复灭绝物种、扩大栖息地、促进人类与生物的和谐共处。
人类环境保护
使环境更适合人类工作和劳动的需要,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
提倡科学、卫生、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
野生动植物保护
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防止其灭绝和失去基因多样性。
保护自然遗产,如古代文物和历史古迹,防止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丧失。
空气质量保护
保护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防止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减少污染物排放,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水资源保护
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
发展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装备,如污水和垃圾处理、脱硫脱硝等。
森林资源保护
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破坏和滥伐。
发展环保产业,包括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的研发和产业化。
草原资源保护
保护草原资源,防止草原破坏和过度放牧。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
湿地资源保护
保护湿地资源,防止湿地破坏和生态系统的恶化和退化。
发展节能产业,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
政府监管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
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防止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这些内容涵盖了从自然环境到人类社会的多个方面,旨在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