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为了保护环境,采取了以下措施:
空气污染治理
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煤治理、禁止高污染燃料使用、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高环保部门能力,确保清洁空气供应。
水污染治理
禁止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对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排查。
整治重污染行业,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推广地下水、雨水收集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生态保护
建立森林和湿地保护区,限制采矿和采石行为。
推进业态转型升级,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实现经济与生态共同发展。
废物处理
加强废物分类、回收和再利用的监管。
推广垃圾分类,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站等设施,促进居民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
环保法规
推出环保法规,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法规合规性,树立生态环境意识。
减排措施
落实减排指标到各县市区、排污单位和具体工程措施。
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重点工程的实施。
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做好医疗废物与废水收集处置,简化行政许可手续,优化监管方式。
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无废细胞”创建。
加强碳排放强度目标分析研判,推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出台分区管控实施办法,优化环评管理,强化生态敏感项目准入把关。
环保产业发展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这些措施涵盖了从污染治理到生态保护,从法规建设到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旨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