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下属单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环境监测站:
负责污染物(如水、气、土壤)样品分析,出具监测报告,为环保局技术部门,无执法权。
环境监察大队/支队:
负责企业排污监督、征收排污费、环保验收工作现场监理等,具有执法权。
宣教中心:
负责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科学研究院:
进行环境保护相关的科学研究。
环境信息中心:
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发布。
环境应急指挥保障中心:
负责环境应急事件的指挥与保障工作。
环境工程评审中心:
负责环境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
其他内设部门:
如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监测处等,负责环保局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这些单位共同协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