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通常包括以下科室:
1.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2. 法规宣教科:负责环境宣传教育,对环境政策进行研究和草拟,普及环保法律。
3. 综合科:负责全局综合协调和内外事务的日常管理。
4. 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负责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5. 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6. 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土壤、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的安全管理。
7. 综合执法科:负责环境现场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8. 环境信访调处科:负责环境信访的接待和处理。
9. 环境应急科(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和全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0. 污染控制科:负责污染治理和控制工作。
11.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现场监察和执法。
12. 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13. 生态科:负责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14. 开发科:可能涉及环保相关的开发项目管理和审批。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级别的环保局可能会有不同的科室设置和职责划分。您可能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