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在处理群众投诉和环保执法方面表现出了高效和负责的态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措施:

迅速解决群众投诉

在接到群众关于企业非法排放烟雾的投诉后,高安生态环境局迅速派遣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体现了其高效响应机制和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视。

严格监督与执法

执法人员不仅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了严格监督,还通过现场核实,确保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排放方式进行整改,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人性化执法

在确认企业排放合规但造成视觉污染的问题后,执法人员没有简单处罚,而是采取帮扶指导的方式,促使企业主动整改,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精神。

持续改进和服务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坚持“知民意、解民忧、帮民难、得民心”的宗旨,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历史沿革和机构改革

高安环保事业历经40年风雨历程,从1979年11月高安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到如今的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标志着宜春市在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创建上迈出了崭新的一步。

综上所述,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在环境保护和执法方面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性和责任感,能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环境问题,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因此,可以认为高安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得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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