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在2024年1-9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数据如下:
综合指数 :3.543,位居全省第4位。优良天数:
247天,位居全省第3位。
PM2.5浓度:
2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2位。
大气污染治理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395辆,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42台。
新增新能源车辆5419辆,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84.6%。
建成投运“绿波带”2条3公里,改造城区路口交通信号灯48个。
116个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2%,县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6.47%。
此外,延安市在2023年也取得了不错的环保成绩: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达到323天,连续5年保持在320天以上,连续4年进入国家达标城市行列。
水环境质量:
国控、省控和市控出境断面全部达标,Ⅰ-Ⅲ类断面占比达到100%。
污染防治:
制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五年方案和今冬明春《七条措施》,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持续开展大气专项整治。
综上所述,延安市在环保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建议继续保持并加强这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延安市的生态环境质量。